*這篇文章是寫給孕育我的科法所「科技法律領航」電子報第二期 http://www.itl.nctu.edu.tw/epaper/2nd_epaper/epaper.html 

這一年冬天,是我生平經歷過最長的冬天。今年波士頓的冬季雪下得多,白雪皚皚,是來自南方的我永遠會吟詠讚嘆的景象。

不知不覺,距離LL.M.畢業只剩三個月了(如果畢得了業的話),回顧過去幾個月在哈佛的生活,我自己覺得最貼切的形容應該是「常常陷於社交玩樂與讀書學習之抉擇」的掙扎中。由於學校活動很多,幾乎每天都有各社團安排的演講或討論會(常常都有免費食物可以吃),到了週末,總不免會想到戶外走走看看、與三五好友聚會,可是,一旦花太多時間參加活動、四處旅遊觀光聊天吃飯,唸書的時間就相對減少,而對英語非母語的我來說,如果沒唸書,通常上課就聽不懂,所以課前一定要先準備,但是,由於唸英文的速度本來就慢了,再加上所唸的又不一定是自己比較熟悉的學科,因此往往要花比別人多一倍的時間來唸書(還不一定唸得完)。如果說這一門「抉擇」的課及格的標準是玩樂與學習平衡發展,那我應該是在及格邊緣徘徊吧! 

早有耳聞美國法學院的教學與學習方式跟台灣有顯著不同,哈佛的LL.M.學生是與J.D.學生一起上課,因此更可以近距離觀察兩國法學教育之不同。印象最深的,就是J.D.同學們很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而且教授授課的方向,除了一般casebook的案例討論外,還會有政策走向的分析。在一些沒有法律明確規範的領域,像是國際法、人權法,教授會勉勵我們去發揮自己的想像力,為這些懸而未決的議題設計制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即使已經有了法院判決、有法律規範,也會讓我們去思考判決、法律是否合理與公平,以及它對社會帶來的效果衝擊。這些現象所帶給我的體會是,美國教育很重視學生自我思考的意見,至於我們所說的是否已經有人提過、是否可行,都不是教授所關注的重點。 

在這裡當然也遇到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今年哈佛LL.M.學生約有一百五十人,來自世界五大洲,讓我真正體會到一個「民族熔爐」的意涵。雖然最熟悉的還是來自故鄉台灣的同學,但是我也感受到了非洲同學樂觀開朗的個性、歐洲同學翩翩優雅的舉止風度、南美洲同學洋溢著滿滿的熱情與活力,還有文化、習慣、背景相近的東亞同學的可親可愛。一百五十個同學裡,我還有很多人不認識,但是我知道,不管我們未來分散在何方,哈佛這一條線永遠可以把我們聯繫在一起。 

附上給所上的照片一張(攝影: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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