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灣後第一次的面試,竟然是我個人生平最長的面試!我從早上9點進入正X法律事務所,直到下午5點才離開那棟辦公大樓!假如不是因為我中午剛好與別人有約用餐,我可能會一整天都待在那間會議室裡完成該事務所為新進人員安排的筆試與面試。為了紀念這「特別」的經驗,決定來記錄一下。以下內容將力求客觀陳述事實,如涉及價值評論,也僅係個人意見,將會以括弧來做區別,故希望看倌們還是要依照自己的價值觀以為判斷。

早上9點步入該事務所辦公室,助理首先遞給我一份個人資料的空白表格,上面除了基本的通訊資料外,還有婚姻狀況、身高體重(為什麼這也要寫?)、年齡、工作經驗、父母兄弟姊妹的姓名、年齡、職業、聯絡方式(我只不過是來面試的,就已經要把家人狀況都揭露喔?這是在做身家調查嗎?)等等需要填寫,我秉持著誠實的態度,能填的就盡量填。等個人資料填好後,所謂的面試就正式開始了。

助理再拿了一疊紙進來,是專業能力的「筆試」,包括中翻英、英翻中、contract revising、中文法律分析以及英文法律分析(為什麼這麼多?)。中翻英的部份是針對公司法的一個條文進行翻譯,英翻中則針對一份英文契約的一個條款做翻譯;contract revising是要審一份英文契約的一個條文;中文法律分析包含一疊當事人間的書信往返,必須做出事實摘要、法律分析以及擬存證信函(我從來沒寫過存證信函,幾乎也不知道它長什麼樣子,這樣是要我怎麼寫?);英文法律分析則就一份英文契約,站在客戶的立場提出建議(等我看完那英文契約都不知道幾點了!)。這些東西,據說不論是任何人來應徵,都要面對,其目的在於讓應徵者了解該事務所在做的業務(但是我不相信光憑這一點點就能讓應徵者認識該事務所)。

原本我以為筆試有時間限制,在看到那麼多測驗題之後我就頭昏了,心裡猜想也許中午一到助理就會來收卷,那後面的東西沒寫完就算了。(然而、然而...我太天真了!)在接近中午的時候,助理進來收走我已經寫完的東西,同時問我「是不是中午要出去用餐?那...大概1:30回來繼續?」(什麼?你們不直接收走喔?一定要我每一題都寫就是了吧...)當下我也無以反駁,只能默默地說:「嗯..應該可以。」

於是,12點多我就先離開那棟辦公大樓,迅速奔向與人相約之處。此時的我,陷入長長的懊悔中,因為,早在我填個人資料表格的時候,一個行政經理、同時也是邀請我去面試的人,就跟我說中午要在那邊用餐,因為可能會花我很多時間,當時我說我跟別人有約,而約的地點在仁愛醫院對面,就是在該事務所附近,因此,行政經理就接著說:「那你可以先去吃飯再回來。」當時的我,就應該編造一個遠一點的地點啊...那我就不需要吃完飯下午再跑回去寫那些根本不會寫的東西了。

跟朋友愉快的吃了便宜又大碗的日本料理,雖然我現在如火如荼地進行減肥計劃,但是看到那麼大碗的親子丼,莫名的熟悉感立即湧上心頭~~天啊!這是美國的份量啊~~飢腸轆轆之下再加上對美國美好時光的懷念,我還是很開心、很滿足地把一大碗的親子丼吃完了!飽餐一頓後...唉!還是得回去面對那冗長的考試。(由於我擔心無故落跑會讓我黑掉,所以只好硬著頭皮再回去...)

回到該事務所,助理問我大概還需要多少時間?(我怎麼知道啊!題目那麼多,你們要節省時間就不要出那麼多題目啊!)我說:「不知道耶....一定要全部寫完嗎?題目太多了啦!」大概是因為聽到我有這樣的疑問(或者是抱怨?),於是隔兩分鐘,行政經理馬上就出現跟我說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題目...(好啦...就是要我全部寫完就對了啦!)又經過了大約一小時,已經要下午3點了,我終於完成所有題目了!不管會寫不會寫,我起碼都寫了幾個字出來。

筆試之後,應該就是真的人與人的「面試」了吧?!(鏘鏘~我又太天真了!)助理再次跑來,拿了一份「感知與偏好」(還是啥的,忘了)的「心理測驗」題目給我(有找過律師工作的諸位看倌,不知道你們在求職時有沒有寫過心理測驗?),助理說只要十分鐘就可以寫完。反正我也拒絕不了,就再花了十五分鐘寫這份心理測驗卷。裡面的內容大概就是測驗應徵者的性格取向,目的應該是要看應徵者的個性適不適合該事務所的工作環境。

好....心理測驗也給我寫完了。等了一會兒,終於進入真人面試。面試官是那位行政經理(我心中的疑問:嗯?請問事務所的合夥人跑哪裡去了?不是應該是主持律師或合夥人出來面試嗎?想想以前找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好歹都是「合夥人」出來面試,美國的JOB FAIR上至少也是個「資深律師」輩的人來面試,都沒有派一個「行政經理」的...好吧...也許合夥人真的都很忙沒空來面試我們這些小咖...),經理把一疊紙及「錄音筆」放在桌上,問我介不介意錄音然後給主持律師聽?(請問如果我要求不要錄音,那你們就不錄嗎?既然要花時間聽錄音檔,那幹嘛不直接來面試我就好了,還可以順便看看我長得是什麼鳥樣子、高矮胖瘦合不合胃口)我點頭說可以錄音,經理按下開關後,就開始問問題....

此時我才注意到,那一疊紙,都是經理要問我的問題....問了很多關於我的PERSONALITY以及在某個假設的情況下我會怎麼處理的問題,比如說,如果我遇上重大私人事件與公司事務衝突時,我要怎麼處理?資深律師沒空看我的DRAFT我要怎麼辦?......在求學或工作的過程中,有沒有誰曾經讓我覺得可以成為模範榜樣的?.....有沒有遭遇過什麼重大困境與挫折?我如何面對?.....請說一下自己的優點與缺點?....問題非常多,大概問了我一個小時又二十分鐘(美國的JOB FAIR一個人也才只有二十分鐘耶...)....經理邊問邊做筆記,不時確認我說了什麼、用了什麼樣的詞、請我舉例說明或再解釋一下我的描述(這是在做逐字共筆嗎?)。針對這麼冗長(經理自己也用「冗長」來形容喔!)的面試,經理的解釋是,透過這些問題,可以讓應徵者以及事務所雙方都更了解彼此的狀況(可是我覺得只有你們問我一堆,我對你們還是不了解啊!)經理也說明了該事務所承接的案例,都是很有挑戰性的案子,如果加入,可以讓人成長很快、學習很多,其他像是離婚等簡單的訴訟,事務所是不承接的...簡言之,就是不斷強調該事務所的優點,以及提醒應徵者,如果加入的話,將可能面對高壓力的工作環境以及高品質法律服務的要求(有哪一間事務所會說自己的法律服務品質差?又有哪一個應徵者會說自己的抗壓性低、不喜歡挑戰?)。

真人面試,行政經理跟我都講的口乾舌燥、頻頻喝水。經理也不忘問我有沒有什麼問題要問的,我問了為何該事務所的網頁沒有中文版本以及事務所內有多少律師,經理回答,由於要控制中文網頁的品質,因此尚未將事務所的網頁中文化,而目前該事務所內有四位合夥律師以及四位受雇律師、一位法務。接著,我們的面試就 正 式 結 束 了(嗚嗚...太感動了...)。

步出那棟辦公大樓時已經是下午5點,路上看到老先生在賣烤番薯,馬上買了一個,好久沒吃了,台灣的番薯還是比較好吃啊!

總結...原以為只有早上,結果弄到下午下班時間....史上最長的面試,如果一開始我就在下午安排其他行程(或者編個理由說必須離開),不知道該法律事務所會不會叫我再找一個時間去寫題目+面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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