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波士頓、來到Cambridge已經過了兩個月了,日常生活沒有什麼障礙,課業學習也很開心,畢竟,我很喜歡我上的課,不會很重,又都是沒學過的有趣議題,老師人又好,實在沒理由不開心。

不過,快樂歸快樂,還是有個永遠揮之不去的問題橫在面前:到底畢業後我要做什麼呢?

我想留在美國工作,那是我一直以來的願望;然而,我所修的課與公司商務一點關係也沒有,看來是很難找到law firm的工作。如果找public interest/public service的職位呢?聽說,也是一樣競爭,僧多粥少。回台灣工作的話,似乎情況好一點,因為我一定可以回事務所上班,或者做in-house。我當然是偏好in-house,工作量不像事務所那樣會壓死人,總能保有一點個人時間。

我也有教書夢,唸著自己喜歡的書,寫文章,教學生,但是這樣一來,就得唸個S.J.D.才行。

吼~永遠都不知道如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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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