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的情緒暴走,颱風尾掃到日湖百貨一樓服務台的小姐。

那天是日湖百貨集點卡120元折價券使用期限的最後一天,我興高采烈拿著點數足夠、但是分開在二張集點卡上的二張卡,去日湖旁邊的麥當勞詢問,想確定是否可以在麥當勞使用;麥當勞的經理拿去問日湖一樓服務台的小姐,得到的回覆是「一定要集在同一張集點卡上,才能折抵」,因此,他們沒辦法讓我使用。我聽了,感到很不可思議,因為不能使用的原因竟然不是「麥當勞不參與日湖百貨公司的活動,因此不收折價券」,而是因為「你的點數是分在二張集點卡,所以雖然你的點數已經足夠,但是我還是不能讓你用」!

我跟麥當勞的經理說:「當初在集點的時候,就被告知可以分開集,再把集點卡訂在一起就好了,為什麼現在反而不行?」麥當勞的經理說:「這要去問日湖,因為我們收了之後也是要跟日湖拿錢,如果拿不到,那我們就不會收。」麥當勞的經理還叫我自己去跟日湖的人問,如果問到可以,他們就收我的券。

首先,我對麥當勞的經理有點不爽,她彷彿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消費者:「那是你跟日湖的問題,你去確認,確認沒問題,我就配合。」但是想也知道我跟麥當勞的人抗議也沒用,所以根本之道,是要找日湖的人。

二話不說,我馬上衝去找一樓服務台的小姐,那個小姐很年輕,用著無所謂的態度回覆我。

當我問她:「這樣子二張券,不能用嗎?」
她:「對,一定要集在同一張上。」
我:「為什麼?二張跟一張的差別在哪裡?」
她:「專櫃小姐要一張才能收。」
我:「那二張跟一張有什麼差別嗎?那是不是我把它撕下來貼在同一張上就可以使用了?」
她:「對。」

我聽完她說「對」,心中怒火已經燃燒起來了,我實在不瞭解二張卡跟一張卡的差別在哪裡!而那個小姐,竟然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沒一句道歉,讓我站在那邊自己想辦法,她則繼續去招呼其他人客!

我提高音量跟語氣還有說話的速度,馬上叫那個小姐回頭注意我的存在:

我:「請問二張跟一張有什麼不一樣?之前我們問過都說可以分開集、再訂在一起,現在為什麼又說不行?而且你們注意事項裡也沒說一定要集在同一張上才行。」
她:「但是就是要在同一張才能用。」
我:「那你們是怎麼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我們每次買東西都可能拿一張新的卡,你們叫消費者弄在同一張上,不是增加消費者的負擔嗎?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在哪裡?」
(律師當了快一年,權利保障的東西還是要拿出來唬一唬人)
她:(聽不懂我在說什麼)「這個我不能決定,還是你要跟我們主管講?」
我:「這樣對消費者來說是很不利益的,你現在想要怎麼做?」
她:「還是我請主管來跟你說?」
我:「好,請你馬上處理。」

服務台小姐開始打電話,想找樓上的主管來處理我這個發怒的客人。但是電話打了半天,不是找不到人,就是被掛斷。我實在不想在那邊浪費時間,就決定找剪刀膠水,自己剪一剪貼在一張上算了。服務台後來又冒出一個小姐,所以兩個人手忙腳亂幫我把二張卡的點數集中貼在同一張上,最後終於有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其實還是很不爽,跟她們說:「以後如果要限定集在同一張上,請在說明事項上註明清楚;還有,八樓跟一樓的說法要一致,不要八樓說可以分開集,然後一樓又說不行,這樣是對消費者的不利益。」

後來,再回到麥當勞,麥當勞經理笑著讓我用集點卡抵用現金120元。但是與我同行的朋友也覺得很扯,二張卡跟一張有什麼不一樣?何必一定要拘泥在那個形式?唉~這種事要是發生在美國,恐怕店家經理都要出來跟我道歉,然後再送我一堆coupon讓我息怒,畢竟,消費者至上呀!

總結這次事件,算是我生平第一次,對陌生人發怒,完全不管旁邊的路人怎麼看我,就是「提高音量、語氣還有說話的速度,讓對方知道我很生氣」。雖然事後有達到我的目的,不過活出那個發怒的自己,我卻沒有很開心...我當然知道發怒的自己也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我也不會抗拒去活出發怒的自己,可是這次發怒,卻沒有讓我開心。

我想是因為,真正讓我生氣的並不是這次集點卡事件,這次集點卡事件只是一個引發我發怒的導火線,而我的怒氣其實已經累積在身體裡很久了,這些怒氣的源頭是其他事件(亂入:加班太多了啦,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律師根本就是廉價勞工,看有看到同事們加班過多引起我的罪惡感....要是被老闆看到這一篇,希望不要被fire,哈哈),藉著這次集點卡事件而發洩了一點,但是還沒有完全發洩出來,所以我並沒有變開心。

所以,換言之,日湖百貨的一樓服務台小姐,也只不過是被我的情緒颱風尾掃到,成了我的情緒颱風尾下的犧牲者XD。我當然知道她無法做任何決定,而我對她發怒也不會改變她任何反應,只是她引燃了我的情緒,結果就一發不可收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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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